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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的心意,不是心意

by 阿松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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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是最後一次。

再一次,我會報警。

事隔不到一年,幾經無數思慮,我必須再度敘述這件事。

其實我,並不想再提及。

為避免引起八卦和性別偏見論述,我一樣採取去性別化,以「對方」作稱謂。

同樣的,我希望關心的朋友,不責難謾罵、不戲謔性別。

——

去年7月25號,我發文:有一位微醺的支持者,兩個月內,每隔一段時間,闖入我住處樓層大門,將想送我的東西塞入已上鎖的信箱之中。

到現在,我依然無從知悉,對方到底是如何知道我的住址和樓層。

當時發表聲明,我敦促對方停止這觸法行為。

自此之後,對方並未再有後續。

我以為,事情過去了。

——

去年9月,疫情解封後,久違3年終於能回家。

我返馬一段不算短的時間。

期間,曾拍攝且常光顧的店家私訊我:阿松,我們收到要給你的包裹。

我毫無頭緒。

直到返台後,透過寄件單追查,致電寄件單上的寄件人資訊,得悉是百貨公司專櫃。拼湊來龍去脈,我確定是對方。

當時處於參加金鐘獎,以及趕製手上專案,我實在沒時間也無力處理這件事。

我採取了消極做法:裝死。

不回應、不表態,不知道。

——

今天,我接到同樣拍攝過,並且常去的民宿好友電話,有個住宿客人退房後,他們打掃時發現,房裏有一袋署名給我的東西。

民宿無法幫保管物品,他們按照一貫處理程序,簡訊客人必須寄回給對方,或是摒棄。

基於尊重民宿好友的職業道德,我沒多問、他們沒多說。

如同一徹的手法,我有個底。

我覺得倍受困擾。

更多的是,對於拍攝介紹過的店家朋友,深感抱歉。

——

對於這樣轉交送禮,我覺得被騷擾,以及不舒服。

透過文字和影片介紹這些店家,是基於分享,而不是讓對方透過這些店家來聯繫我;或,讓我被迫收下禮物。

更遑論,我住哪裏、幾樓幾戶,我的大門和信箱被闖入。

這已越過界線,已侵犯我的底線。

——

很長一段時間,出入家門,我心懷恐懼;走在熟悉的路線,我忐忑不安後方的行人。

這是一段,難以處理的精神折磨和坐立難安。

更別說,更難想像,metoo受害者們的心境。

甚至,至少有兩次,返家上樓時,下樓迎面而來、擦肩而過的,是一張戴著口罩的生面孔⋯ 這裏住戶都照過面。很久以後,事後回想與推斷,當下不確定,事後也不敢確定,確定後盡是不寒而慄。

這些,監視器都有拍到。

想過搬走,只是為什麼我必須這麼做?

——

警察告訴我,無法備案,要立案就必須偵辦。

在我難以啟齒之下:一個小小網路創作者、一個求助於跟騷法欲報案的男性(意識形態認知中不該是求助者的男性)⋯ 派出所三位警員,不帶偏見跟我解說權益和報案程序。

再重申一次:

我不想要、不希望、不願意⋯ 透過任何形式,藉由拍攝過的店家、或是我家的信箱,收到對方的東西。

直到此時此刻,我仍然認為對方並無任何傷害意圖。

只是,這界線已過頭,我生活已被嚴重打擾。

並,承擔著極大沉重負擔。

越界的心意,不是心意。

而是觸法,跟騷法定義:盯梢尾隨、寄送物品,強迫對方收禮,已是構成觸法。

人際界線,沒有下次。

再一次,我就會報警。

望對方自重。

——

請見諒,細節脈絡不做多敘述。

這一切已蒐證。

當對方認為的好意與心意,一旦變成負擔,便是不對的。

但願落幕。

我的家人好友,熟悉微醺的你們,請別擔心。

我相信簡單。

謝謝支持微醺的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