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台12年

by 阿松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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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臺屆滿第12年,入圍第51屆廣播金鐘獎商業類廣告奬。

前幾天在想,要給這個12年,什麼樣的一個意義。或定義。
一趟12年的離鄉背井,12年後今天的註解:入圍廣播金鐘。

這些年路過或深刻過的人,深淺有別,我始終抱著感念。
12年前若我保險套破了現在小孩準備升國中叛逆期氣死我只想狠揍不想多說。

這些年。
餵食我的人我說請拍打別客氣。
照顧我的人我說請盡情使喚我別客氣。
愛我的人我說今生且真心惜福我沒在蹉跎的。

第一夜抵達銘傳,炎熱的夏天報到世新口傳所。
後來今天種種,源自於我在銘傳和世新的走過。

離家很遠,想家有時,很多。
誰沒事想要離家很遠不在父母身旁。他們都已年邁。

散播、分享歡樂給他人。這是我16歲篤定走大眾傳播的路,的心意。我竭力回應,18年前的自己。

在這裏,我找到第二人生。

34歲談夢想似乎不切實際。繼續是唯一。
這幾天我在想,不勉強婚姻,不生小孩,身後器官大體捐贈。

婚姻是緣分。有,我成家;無,我立業。
世間太多無父母孤兒我有能力就給他們受教育機會改變人生。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還可以用的話,這皮囊五臟給其他人類。

這是我來臺12年的,定義。

給李媽媽我阿母打電話,她笑了我心安;給銘傳僑外組照顧我們的楊媽打電話,她笑了叫我謙卑我心安;給不在世間的沈媽心底打電話,她有沒有笑我不知道,紅著眼眶,不想被別人發現。

12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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