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也沒想過,我會遇到大庭廣眾驚閃尿的事。
狂奔在馬路上,我在追捕一名可疑男子!
星期二上班,一如往常經過行天宮。
迎面而來一個男生,盯著走在我前面的女生看。那神情很古怪,不是男生看到妹的喜歡表情。說不上來的古怪。
但他往反方向走,擦肩而過後我也沒多想。
我繼續邊走邊閱讀論文。
該死的備課之走路閱讀已成習慣。
突然間,那男生超越我,一步一步靠近那女生。
走過行天宮,右邊有條岔路。
那條岔路,不論上下班時間,走的人都算少。
幹!那女生右轉進去!
實在無法思考太多,我跟著他們持續觀察。
他愈來愈靠近那女生,邊從包包側邊,拿下一瓶液體。
靠!那是他的子孫,還是硫酸?
林北實在也很害怕!
闔上論文,我伺機而動。
他貼到女生身旁,說了句什麼我聽不見。我發現女生感到害怕在閃躲,跟他說:不好意思我不認識你什麼的。
情況不對了!
我不能在他出手潑液體才行動,誰知道他那瓶是什麼鬼啊!
我衝上去,抓他肩膀大聲吆喝: 你要幹嘛!
他甩開我的手,慌張的逃跑。
他馬的,比喝酒速度我OK,他屁股像裝了火箭,整個大暴衝!
放棄追逐,我回頭去也找不到那位女生。
接著有個騎車的大叔問我是不是在追那個男的,說他跟著對方到建國北路。大叔載我過去,我們在建國北路三段發現他。他走進一間店,顯然是在那邊上班的員工。
大叔叮囑我要小心便走了。
我躲在100公尺附近的7-11報警。
巡邏警察來了,說交給他就好,我可以走了。
確認警察去到對的店,盤問對的人,我就準備回公司。
不過,警察帶著他走往7-11,招手叫我回去。
站在警察身邊,他整個人六神無主、全身顫抖。
看著他的臉,我的惻隱之心發作。
無從判斷他是否有身心偏差問題。只是心想,我們的社會,可有相關的社會支援系統,去協助像他,或其他需要的人?
警察叫他跟我道歉,我說他不是潑我啊!
警察說,他只是想要惡作劇,那瓶是水。
一般人怎麼可能去對陌生人潑液體惡作劇?
那是傷害、侵犯啊!
我很怕那是硫酸啊!
出手慢的話,那,那女生會不會受傷?
萬一他當下不是跑掉而是採取攻擊,我手上只有論文,不會武術、不會擒拿手、不會剪刀腳,林北只是文弱書生跟酒鬼的綜合體,我拿什麼去跟他搏鬥?
廣大的女性友人們,走路務必提高警惕,別落單在人煙稀少的小路或巷子或隨便哪裡都好,就是儘量別完全不提防,全神貫注滑手機的。
老子,要去止尿了。
#只想終生當個安分的俗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