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鬼了,在酒吧隨意跟隔壁桌聊幾句,遇到金曲獎得主。
一對男女走進酒吧,手上大包小包,坐在我們隔壁桌。聽口音,是同鄉。嗯,看起來是來臺灣觀光的。
本來我只是看他們舉手半天,店員都沒注意到,就幫他們召喚店員,用手勢比他們那一桌。
他們跟我道謝。
「你們是馬來西亞人?」我問。
聽到我也是大馬人,女生很嗨地介紹男生:「他得過金曲獎!」
見鬼了!7月鬼門要開了,沒遇到好兄弟(並不想),卻撞見金曲獎得主?是說有這麼容易相遇嗎?
不過,先等一下。
我有個事要處理。
正所謂:輸人不輸陣。
我先不語,凝視著隔壁桌女生,順便瞥一眼男生。嗯,是那種八點檔充滿戲劇張力的,順便瞥一眼的那種就一眼。
我開口說:「我得過金鐘獎。」講完我笑了,這到底是什麼不尋常的對話?
女生很嗨,我和好友都感受到她真切直率的渲染力。聊沒幾句,她熱情併桌。她是讓人舒服,沒有壓迫感的E人。
她還率先跟我好友,姑且稱呼她怡君,互追IG。哈囉,妳是耳朵有問題,還是不懂做人道理?忽視林北?我廣播金鐘得主餒!怎沒跟我要IG?!
他們是音樂圈的創作人。我們聊了很多關於創作的,各自心路歷程的那些故事。
女生用手機播放她的作品給我聽。我很認真仔細,耳朵進入她的創作世界裏。
她的雙眼,閃爍著燦爛光芒。
那樣的純粹,那樣的自信,那樣的勇往直前。
已經多久的日子,我的雙眼裏,沒了那種光芒。當我獨自一人,熄滅房子所有的燈,剩下一盞橘黃色檯燈,散發它給我的溫暖。我在喘息,在放空,在一片空白裏不思不慮。
他們像闖入我客廳的訪客。
橘黃色光影之下,我們敲杯,大肆聊創作,放肆仰頭大笑。
我跟男生說,我從來沒想過,會那麼靠近你創作的那首歌,創作者本人就在面前跟我喝酒。一般而言,我只是在Spotify和YT跟它碰面。
我們聊到,作品本身,有自己的命運。
我們都聽說過這回事:光良用了大概10分鐘左右,在鋼琴面前,彈奏了〈勇氣〉的曲。
光良的〈童話〉,影響了一個世代。
女生跳出來說,不止一個世代!包括我的世代!!
我知道。
我和阿勇在拍巡演時,捕捉到他的歌,不只是〈童話〉,他的作品跨越了不同世代的面孔與悸動。
「I don’t fucking care your generation. I just care about my, or our generation!」 我說完,我們大笑。
在有限的生命與創作的意義,我思慮了很久。然後,在一個和好友麻辣鍋聚餐後喝一杯的尋常日子裏,我遇到了他們。
動搖著,我的某些念頭。
話說回來,金曲獎得主有這麼好遇見嗎?
——
他們來臺進行未能公開創作專案
就先不能說是哪首歌的創作者囉
